欢迎报考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学院简介
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贵州省最早成立的公共管理学院。在学校“儒魂商才”人才培养总目标的引领下,着力培养具有公共精神、融经管、具备较强的学术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公共管理专业复合型人才。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公共管理学科2011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成为贵州省“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017年成为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学科”。2019年学院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同年获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MSW)授权点,2020年3月获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点,2021年正式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学院开设有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教育学、城市管理、社会工作6个本科专业,其中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专业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学、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工作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9人,正高级职称19人,其中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3人;副高级职称73人,高级职称占教师队伍的比例为85%;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88人,占教师队伍比例为81%。教师队伍中,多人被贵州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聘为咨询专家。现在校本科生1147人,研究生337人。
学院贯彻落实“将论文写在贵州大地上”的精神,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地方政府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近年来承担了全省省直部门、市州和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放管服”改革绩效评价,“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全省数字经济、文化旅游、大健康人才白皮书等重要咨政服务项目,先后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电子政务建模仿真国家工程实验室等机构共建“数字政府治理研究基地”“研究生科研创新基地”“数字治理联合研究中心”等平台,主办、承办数博会数字政府治理论坛、中国东盟营商环境治理人才培养论坛、全国土地资源管理院长(系主任)联席会议、全国社会保障师资培训等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先后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贵州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省级奖项多项,有力地推动了贵州省公共管理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
一、招考方式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择优选拔。普通招考是指学校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各学科拟招生计划详见《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培养单位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参考书目 |
联系方式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1 |
行政管理 |
①英语 ②公共管理综合 ③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4 |
01政府改革与发展 02地方政府治理创新 |
导师组 |
1、公共管理综合 《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欧文·E·休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公共管理学》(第二版)陈振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四版)威廉·N·邓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第五版)伊丽莎白森•奥沙利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社会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取向》(第7版)劳伦斯•纽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
联系电话: 0851-88628960 (史老师) 邮箱: gcugggl@126.com |
120404 |
社会保障 |
1 |
01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02中国社会保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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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3 |
01土地资源经济与政策 02土地利用与国土空间治理 |
|||||
1204Z1 |
公共政策 |
2 |
01公共政策理论与方法 02中国公共政策研究 |
三、学制、学习年限、学习方式
学制:4年
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学习方式:全日制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9000元/学年
奖助:我院按照国家及贵州财经大学奖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满足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
1.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2.近三年来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之一: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前2);或省级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前1);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所报专业技术工作6年(含)以上;
5.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三)持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四)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在职考生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同意报考并全日制脱产学习。
六、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20日12:00-5月3日12:00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七、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10日
审查范围: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审查材料详见附件,请考生按照材料清单依次逐项扫描打包压缩后发至学院邮箱(公共管理学院邮箱gcugggl@126.com,咨询电话0851-88628960史老师),未能按规定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线提交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前,还需到校现场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在考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对于提前毕业的考生要认真审核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八、初试
时间:2023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科目:英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但未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入初试总成绩。
形式:线下到校考试。
九、复试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前期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研究计划。
形式:线下到校考试。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英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素质能力(占复试成绩的40%)、前期科研成果(占复试成绩的20%)、研究计划(占复试成绩的10%)四项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学校根据各一级学科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各专业在此基础上按照原则上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我院不接受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调剂;
若出现某一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统筹调剂。
十一、体检
我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由学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
十二、录取
(一)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符合贵州财经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达到贵州财经大学的规定要求,根据学校公布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录取范围内最后一位如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与初试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科目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如科目一成绩相同,按科目二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绩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都相同,加试确定录取)。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30%;
(三)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
2.定向就业:为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贵州财经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合同,其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等无需迁入贵州财经大学,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五)录取结果将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宜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违规违纪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学校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贵州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
(二)考试费用: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费10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费用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费。未缴费或逾期缴费者,不予复试。所有考生(含正式录取考生)参加考试产生的相关费用(差旅费、住宿费等)自理。
(三)考生若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务必在得知录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招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单位代码:10671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建设管理科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正德楼205)
联系电话:0851-88628960(史老师)
邮箱:gcugggl@126.com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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